根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一是繼續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2023年學習選題計劃,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研討班,重點學習包括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內的專題內容,進一步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用以指導地方金融組織監管,不斷提高依法監管水平。二是持續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要求公開省地方金融監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開展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貫徹落實中期評估工作,開展“八五”普法中期評估工作,扎實推進并報送關于加強市縣法治建設工作整改情況的報告。
(二)進一步落實普法責任,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一是制定普法工作計劃。印發《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計劃》和《2023年普法工作任務清單》,將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列為普法工作重點內容。二是積極組織開展主題普法活動。聯合法律顧問單位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傳月”“2023年憲法宣傳周”主題普法活動,單位電子宣傳欄持續播放有關民法典、國家安全法、憲法等宣傳標語,持續強化全體干部職工的國家安全意識、守法普法意識和尊崇學習憲法意識。三是做好防范非法集資主題普法宣傳工作。先后制定印發《云南省2023年春節期間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方案》《云南省2023年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2023年防范非法集資主題普法宣傳月活動期間,全省共開展宣傳活動2萬余場次,參與群眾321萬人次,發布原創作品2647余篇,點擊量、閱讀量、曝光量、轉發量578萬余次,互動宣傳覆蓋1810萬余人次。在昆明市盤龍區、西山區開展“防范非法集資進社區”普法公益宣傳服務活動。制作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微視頻在省廣播電視臺播出,與省廣播電視臺聯合推出“2023年云南省防范非法集資知識競答活動”,錄制兩期防范非法集資專家訪談節目在省廣播電視臺和網絡媒體播出,協調有關部門發送防范非法集資公益短信,以“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為宣傳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推進防范非法集資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村組、進校園、進單位和機構網點,不斷提高廣大群眾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和能力。四是專題學習有關法律法規。2023年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信訪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網絡旁聽庭審活動,全面提升全體干部職工的法治觀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五是對地方金融組織開展監管培訓。2023年舉辦全省小額貸款公司高管人員、監管人員培訓班2期,參訓人員1000余人次;對融資擔保公司和典當行開展監管業務培訓3期,監管部門和地方金融組織共658余人次參加培訓,有效提升監管服務能力和地方金融組織依法合規經營能力。六是加強以案釋法工作。在本單位門戶網站轉發民政部公布的養老領域集資詐騙案例7個,幫助老年人提高集資詐騙防范識別能力。
(三)全面落實依法行政,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一是換發全國統一執法證。2023年換發全國統一標準式樣行政執法證和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證,出現調離、退休、辭職的執法人員及時申請注銷執法證件。二是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工作。針對七類地方金融組織設立、變更過程中需要提供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和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材料,若群眾不方便或難以提供的,則采取申請人承諾加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函向有關部門核查,核查完畢后再辦理申請事項的方式,以此減輕群眾負擔。三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2023年完成8件合法性審核,15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審核結論均為合法,提出的審查意見均被采納,均出具了書面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意見書。四是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按省司法廳工作要求認真評查2022年度已辦結的行政執法案卷,對相關業務處室提出工作整改建議,對有瑕疵的執法案卷進行了補正,按時報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情況報告。五是積極應用云南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2023年以來產生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相應執法行為數據都已錄入云南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六是積極組織執法檢查。依法組織開展地方金融組織現場檢查,對全省典當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地方金融組織進行專項檢查、年審和監管分類評級。七是及時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省政協提案。2023年,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共辦理省兩會建議提案32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議11件(主辦2件,分辦1件,協辦8件);省政協提案21件(主辦4件,會辦17件)。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主(分)辦的7件建議提案中,6件建議提案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即“A”類),1件政協提案已列入工作計劃,將按計劃推進解決(即“B”類)。辦理類型為“公開”的5件主(分)辦件,已按要求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專欄公開,公開率達100%。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協(會)辦的25件建議提案,均在規定時限內報送主辦單位,提出的辦理意見得到了主辦單位的充分采納。
二、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一)學法用法意識有待加強。法律知識專業性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還需加強對干部職工的培訓力度,不斷提升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工作,推動實踐的能力。
(二)行政執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作為行政執法主體的時間較短,行政執法經驗不足,行政執法監督機制還需不斷完善。
(三)普法宣傳工作還需優化。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普法工作還存在普法受眾對象不廣,普法內容趣味性、時效性、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四)執法隊伍建設有待提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目前執法隊伍的法律素質和專業能力還不能適應當前地方金融監管要求,還需要不斷加強地方金融監管領域專業執法隊伍建設。
三、2023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嚴格依法依規履職。成立了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普法工作領導小組,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按照要求開展年度述法工作,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隊到社區、州(市)宣講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政策、非法集資防范處置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制度,為法治政府建設加強保障。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推動制定《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貫徹〈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試行)〉實施方案》《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云南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和法治云南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實施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設制度,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省地方金融監管局2023年度工作要點,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
(三)完善本單位黨組工作制度,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局黨政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印發《中共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機關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中共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細則》,修訂《中共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工作規則》。局黨組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大問題,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任務親自督辦、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切實做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四、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
下步工作中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一)加大學法用法力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全體干部職工的重要學習內容,帶頭學、全面學,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本領。持續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組織開展地方金融組織監管、金融風險防范等方面法律法規宣傳學習活動。
(二)堅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堅決扛牢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政治責任,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統籌做好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防止局部個體風險演化為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維護全省金融安全穩定。
(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持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及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優化流程、改進方式,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規范執法行為,確保公正文明執法。
(四)健全普法責任制。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按照全省普法工作總體安排,完善金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健全普法責任制,進一步創新普法手段和方法,以新思維、新方式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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